隱私權政策

個資(隱私權聲明) 內容

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所屬作業組織圓山大飯店﹝以下簡稱圓山大飯店﹞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

立同意書及立同意書人之法定代理人/負責人/輔助人/被授權人已清楚瞭解並同意圓山大飯店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,並依據地區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應告知各款事項如下:

  1. 蒐集之目的
    • 基於行銷及提供賓客服務之範圍內蒐集、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並透過整合資料即時發送餐飲住宿等相關資訊、活動邀請及行銷業務等訊息使用,以之作為後續服務提供之依據。
  2.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    • 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、電子郵件帳號、聯絡方式等,詳如圓山大飯店訂房契約書及業務相關文件等內容。
  3.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    • 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存續期間,並經圓山大飯店主動或經立同意書及立同意書人之法定代理人/負責人/輔助人/被授權人以書面、電話、Email、傳真等本公司同意之方式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    • 地區:圓山大飯店及其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、其他與圓山大飯店有業務往來之機構所在地。
    • 對象:圓山大飯店業務委外機構、與圓山大飯店有業務往來之機構、圓山大飯店基於提供賓客相關服務之合作機構﹝以上簡稱圓山大飯店及合作機構﹞。
    •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﹝紙本形式或電子檔案﹞。
  4. 依據中華民國﹝ROC﹞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或地區個資法規定,立同意書及立同意書人之法定代理人/負責人/輔助人/被授權人就圓山大飯店及合作機構所保有的個人資料,得以書面或圓山大飯店及合作機構同意之方式行使下列權利
    • 查詢、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,而圓山大飯店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    • 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立同意書及立同意書人之法定代理人/負責人/輔助人/被授權人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    •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删除,惟依法令及圓山大飯店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您請求為之。
  5.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
    • 立同意書及立同意書人之法定代理人/負責人/輔助人/被授權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圓山大飯店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,致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。

為因應環境及時代之改變,圓山大飯店將會不定期修訂包括但不限於網路資訊、隱私權 聲明政策等。不定期資訊修訂時,我們將會於網站或資訊出處等公開告示或通知相關資訊等。